没有证据都是口供 5次嫖娼我不认
华商报:孙兴华,你能否介绍一下你个人的情况?
孙兴华:我是1966年4月14日出生的。1981年从渭南市蒲城县党睦镇老家应征入伍,在陕西省军区第五独立团。随后转入武警陕西总队二支队,在陕西省省委警卫中队服役。1984年10月份复员,因为在部队上过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复员后安排到渭南地区物资局金属公司。在金属公司当业务员、副科长、科长等。后来到物资局当副局长。2005年到渭南市商务局任副局长,党委委员。2013年10月份,到渭南市体育局任副局长,党组成员。
华商报:在公安临渭分局对你的收容教育行政处罚卷宗里面,有一张你1995年因为嫖娼被公安机关开具的“罚单”,你知道吗?
孙兴华:此事我从来不知道,也没有做过任何笔录。后来在和公安临渭分局打行政官司的时候,才看到这张1995年9月14日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上面说我因为嫖娼被处罚金1000元。根本就没有此事,如果有我想问给我做的笔录在哪里?证据在哪里?我缴罚款的凭据在哪里?
华商报:还有2006年8月23日公安机关开具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你因为嫖娼被罚款500元钱。你知道吗?
孙兴华:这个事情我大概知道,但是我绝对没有嫖娼。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事情据说是4月份的事情,在当年五月一日,我遇到公安临渭分局解放路派出所的两民警,他们说有一起强奸案,需要我配合调查。于是将我带到了派出所,我从未参与过什么强奸案,最后调查完了后,说我是嫖娼。这个我就更没有了呀,警方前后给我做过3次笔录,我均未承认自己嫖娼。后来我因为身体不舒服,就给渭南市公安局一位领导打电话,随后就把我放出去了。其原因是这样的,我记得是2006年4月9日,渭南市某部门领导让我给他在宾馆开了一个房子,我开好房子后就走了,将房卡插在房内,后来就闹出强奸案和嫖娼案。
华商报:能否说一下你后来两次被警方认定的嫖娼案?
孙兴华:一次是2014年10月28日,我在渭南市体育馆准备一场体育赛事,因公开了宾馆。此间,新天地KTV保安部经理党永军给我打电话,想要几张体育馆的门票。党永军当时带了一个女娃,后来知道就是王红,他们一块来的,坐了半个小时就一块出去了。王红给警方承认我们嫖娼,但是在后来我起诉警方的时候,王红当庭给我作证,我们并没有发生卖淫嫖娼行为。
还有就是和柳晴的事情。有一次党永军带了一个自称是他女朋友的女娃过来,后来知道叫柳晴。当时党永军叫我给他开房子,说是自己的女朋友在渭南师范上学,因为宿舍搬迁没有地方住。我于是就给他们开了房子,不知道为何党永军就出去了,这个女娃一直在房间内等他,党永军一直没有回来,我多次催促这个女娃走,他就是不走,可能还在房间内洗澡。第二天我就走了,等我中午回来的时候,发现房间内没有人,房间内有一些饮料瓶子,我就怀疑这个女娃带人来溜冰。
华商报:在警方提供的你的手机短信里面,有一些你和柳晴的暧昧短信。比如你给柳晴说“再请保持昨晚的温柔。你知道我现在必须要你,轻重你自己定吧”,以及你承诺给柳晴买苹果手机的事情。
孙兴华:一些短信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我可能说过一些不该说的话,原因是我怀疑她在宾馆和别人溜冰,我想诱骗她回来,将在房间里面发生的事情说清楚,因为是我开的房间,否则我将要背黑锅。后来发生的我引诱柳晴吸毒的说法,恰好说明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
警方的录音显示 “不行的话再找三个小姐”
华商报:你不是还提到你手里有一段警方的录音录像?
孙兴华:我后来到法院和公安临渭分局打行政官司,质疑他们在对我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于是在通过交换证据时,我竟然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公安机关竟然将一起不利自己的视频和录音上交给了法庭。
时间记录是2015年1月22日,在办案区的录像视频显示,一位姜警官说,“两个”。张警官说“我觉得更妥善一点直接填3个事情,按嫖娼定”。张警官说,“孟哥说了一不告知,二先行政拘留再转收容教育”。还有一段姜警官的电话录音,“渭舟,两年还是一年”?渭舟说“领导定了一年”。姜警官说,“那就一年”。还有一段张警官和姜警官的录音,张说“现在事情存在一个问题,他无罪,会判公安纠错”,姜说,“不会无罪吧?我和检察长、批捕科科长、副科长沟通过了不行的话再找三个人做个谈话,把他就能捕了”。孙兴华说,这些都是下面的警察按照当时的公安局长王存孝的指示,在非法、商量着给我办案。“再找三个人做个谈话的意思是再给我找三个小姐的意思”。
警方提供给法院的时候,因为当庭打不开声音,警方以为没有声音。后来我通过其他办法打开了录音,这才发现这个秘密。如果警方早听到声音,肯定是不会向法院提供的。
华商报:这件事情对你带来什么后果?
孙兴华:我的妻子和儿子都受到了牵连。在公安部门工作的儿子被一位领导训斥,“你父亲是政治犯”。还有警方到我曾经工作的单位,让大家检举揭发我的犯罪行为。如果有我嫖娼的直接证据、抓的现行以及我供述的承认嫖娼笔录,我宁愿不要头。法律讲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目前来看,不管是嫖娼还是引诱他人吸毒,都是一些人的口供。我被双开的事情,目前正在向有关部门反映。
华商报:能否介绍一下你在收容教育期间的事情。
孙兴华:有人说我是近年来陕西唯一收容教育的人。在拘留所一年的时间内,我大概陪走了24拨人,因为其他人最长的也就是行政拘留15天。我住的号子是“零号”,最少的时候关押十七八人,最多的时候有30人。
“对于孙兴华的5次嫖娼案证据确凿,如果渭南市中级法院行政诉讼判公安临渭分局败诉的话”——
法制大队长孟渭舟说:我宁愿脱去警服
(公安临渭分局法制大队长孟渭舟坚信警方办的是铁案)
2017年2月16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孟渭舟,在分局的安排下,针对孙兴华的案件,接受了华商报的采访。孟渭舟是孙兴华嫖娼行政处罚案件的参与者之一,同时也是孙兴华诉公安临渭分局行政诉讼的主要委托代理人。
孙兴华5次嫖娼证据确凿
华商报:孟大队,孙兴华的5次嫖娼案能否介绍一下证据情况。
孟渭舟:最早两次孙兴华都承认自己的嫖娼行为,有笔录为证。后面3次孙兴华都是零口供,但是我们的证据确凿,可以认定孙兴华的嫖娼行为。也就是孙兴华5次嫖娼行为都成立,所以这也是对其收容教育的原因。
华商报:前面两次处罚决定书上为何都没有孙兴华的签字,为何卷宗里面没有附孙兴华的上缴罚款的票据凭证?
孟渭舟:当年办案程序没有现在这样严格,也就是没有孙兴华签字,公安机关应该有民警注明孙兴华拒签的原因。至于孙兴华的罚款处罚,因为孙兴华拒缴,公安机关也不能强制让其缴罚款。除非要通过法院让孙兴华缴罚款,这样的话公安机关对于这么一点罚款的收取显得成本过高,所以就出现孙兴华嫖娼案件中,没有缴过罚款的凭据。
华商报:孙兴华涉嫌引诱他人吸毒案办理的如何?
孟渭舟:目前来看,孙兴华的这个案件证据还不全,因为有孙兴华购买毒品、别人指认他吸食毒品的证据。但是办案中没有见到毒品,也没有在孙兴华的尿检中发现他吸食毒品。所以说,涉嫌引诱他人吸食毒品的罪名很难成立,但是,孙兴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罪名应该成立,目前案件并没有办结,我们仍在侦查中。在孙兴华第一次被解除取保候审后,我们第二次要给他继续办理取保候审,孙兴华拒绝签字。
华商报: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个版本怎么解释?
孟渭舟:不存在两个版本的说法。因为第一次我们做的告知书,里面能容纳的字数有限,加之办案民警的文字组织水平有限,导致在有限的空间内不能将3次嫖娼行为书写完,最后民警又用手工书写文字。由于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不管做了几次法律文书,都要客观的记录在卷宗里面,不能有撕毁的行为。所以就出现了两张告知书。
介绍卖淫嫖娼案与孙兴华案一同处理
华商报:案件中对于孙兴华的嫖娼行为都有处分,那么对于同关涛、党永军是如何处理的呢?
孟渭舟:对于同关涛、党永军等3人,我们是在2014年以涉嫌介绍卖淫嫖娼罪,对此3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但是,孙兴华的案件一直没有了结,所以目前仍然对此3人进行第二次取保候审措施,孙兴华涉嫌毒品的案件侦查完结后,一同起诉。
华商报:孙兴华嫖娼案件已经处理完结,同关涛和党永军等3人涉嫌卖淫嫖娼案和孙兴华的涉毒案没有牵连,又不是同一起案件,为何要一起起诉呢?
孟渭舟:抛开法律的层面不说,就根据公平原则来看,孙兴华涉毒案件都没有判刑,那么将同关涛、党永军等3人以介绍卖淫嫖娼罪判刑有点不公平。再说,党永军还涉嫌给孙兴华购买毒品的罪名,到时候一同处理。
华商报:对于其他小姐是如何处理的呢?
孟渭舟:均按照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处理。对于柳晴本来也是要进行行政拘留的,但是她虽然年满16周岁,但是不满18周岁,又是初犯。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拘留。
华商报:目前孙兴华诉公安临渭分局的行政案件进展如何?
孟渭舟:一审已经判孙兴华败诉。二审正在进行中。对于孙兴华的5次嫖娼案证据确凿,如果渭南市中级法院行政诉讼判公安临渭分局败诉的话,我宁愿脱去警服。同时也希望你们媒体客观报道,如果连孙兴华这样的人都要同情的话,会对媒体的公信力带来很大影响。孙兴华在渭南人人皆知吃喝嫖赌吸,渭南市任何一家成人用品店,你只要说买孙哥用的药,大家都知道孙哥是谁。这个我们做过调查。
华商报:在行政诉讼中,你们是否给法院提供过一段视频和录音,里面提到“不行再给孙兴华找3个小姐”等等。
孟渭舟:这段视频和录音确实是我们给法院提供的,但是这是个片面的、不完整的资料。因为孙兴华当时被抓后,手机里面有大量的小姐、网友的号码,我们当时曾经想过为了将案件坐实,是否再找几个小姐取证。至于对孙兴华收容教育几年的审批,不是王存孝局长说了算,因为有审批机构。
华商报:劳动教养废除后,对于收容教育的的废止呼声日渐高涨。孙兴华之后是否还对其他人进行过收容教育?
孟渭舟:没有,但是这也没有可比性。毕竟收容教育中国目前没有废止,孙兴华以前我们也有过对其他人进行收容教育。我在基层当民警的时候,也给一个人办理过收容教育。毕竟孙兴华属于屡教不改着。(完)
文 / 图 | 崔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