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4日,南宁市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在对协查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及核酸检测中,发现核酸检测显示阳性人员1例。
宁某某,男,34岁,现住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隆宁街63号。于2021年4月25日从卢旺达回国,入境广州市后在荔湾区隔离酒店集中隔离14天。5月10日解除隔离,5月11日乘坐D204动车至金陵镇家中。5月24日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协查函后,立即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5月25日5时37分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依规迅速开展处置,第一时间将宁某某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诊治,初步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流调工作,对宁某某居住楼栋及相关区域进行封控,并开展精准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后续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目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仍然严峻。希望广大市民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尽快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原题为《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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