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敏于被评为“感动顺庆2018”道德模范。
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斌 左燕燕 实习生 刘心雨)2月3日,针对“四川南充一老赖何志敏被评为2018年顺庆区道德模范”一事,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何志敏的2018年道德模范评选程序存在瑕疵,但他及时归还了欠款,不足以因此取消他“孝老爱亲”表彰。
2月3日,有网友反映称,四川南充一老赖何志敏于2019年1月被评为“感动顺庆2018”道德模范。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何志敏因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12月16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关于何志敏的2018年道德模范评选程序存在瑕疵,但他及时归还了欠款,不足以因此取消他“孝老爱亲”表彰。
“这个何志敏当时提的是孝老爱亲(道德模范),2018年道德模范评选的时候,他们当地人认为何志敏对他的母亲非常孝顺。”上述工作人员称。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何志敏在评道德模范期间确实是有一个官司,并且在2018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我们的程序可能有一点瑕疵,没有到法院去进行政审,但是我们其他程序都是合规的,公安局、纪委等都是(通过了)政审的。”
上述工作人员还提到,这个事情出了之后,何志敏又在2019年1月15日把钱还上了。“我们是1月30日表彰的他,我们认为他虽然在短暂时间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不足以将他孝老爱亲的事情,给予取消 。”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显示,被法院列为老赖的系何志敏,而评为2018年道德模范的为何自敏。对此,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称,何志敏与何自敏为同一人,其身份证用的是何志敏。
此外,顺庆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欧维佳表示,当地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原标题:四川南充一老赖被评为区级道德模范,区文明办:评选程序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