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于2020年底最新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符合中国“超大城市”标准的共有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等6座城市。
据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所谓“城区人口”,有别于常见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等统计口径,指划定的城区(县城)范围的户籍人口,“城区暂住人口”则指离开常住户口地到某市城区居住一定时间以上人员,均以公安部门人口统计为准。一般来讲,“城区人口”与“城区暂住人口”加总,即可视作“城区常住人口”。
住建部自2002年起每年都会公布《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根据最新的全国城市人口统计数据,上海(2428.14万人)、北京(1865万人)、重庆(1540.8万人)、广州(1352.36万人)、深圳(1343.88万人)、天津(1303.84万人)等6个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符合“超大城市”定义。
6大城市中,仅重庆、广州对“城区暂住人口”做出统计,其余城市未做统计,广州城区暂住人口达669.22万人,几乎追平户籍口径的“城区人口”683.14万人。与2016年统计数据相比,天津城区常住人口从940.09万人增至1303.84万人,一举跃居超大城市之列。深圳城区人口则增加约153万人。
“特大城市”方面,则有东莞(956.08万人)、武汉(934.78万人)、成都(816.97)、杭州(682.21万人)、南京(671.35万人)、郑州(670.41万人)、西安(637.81万人)、济南(595.66万人)、沈阳(569.15万人)、青岛(529.48万人)等10个城市符合门槛条件。
10大特大城市中,省会城市占据其中8席,仅东莞、青岛为非省会城市,山东省在10大城市中占据济南、青岛两席。其中,东莞与武汉两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均超过900万,据“超大城市”指标要求仅一步之遥。相比2018年统计数据,东莞(增271.05万人)、济南(增180.17万人)、西安(增51.2万人)的城区常住人口增长明显。其中,东莞的人口增量主要来自城区暂住人口,2018年至2019年一年间,东莞的城区暂住人口从453.45万人增至701.61万人。而济南人口增量的背景是其在2018年将原地级市莱芜并入,此后济南成功升级为特大城市,并超越同省的青岛。
如果对比2016年统计数据,三年间,西安、青岛、济南三座城市相继进入特大城市行列。东莞超越武汉、成都,名次上升明显。长三角方面,杭州城区常住人口在2019年超越了南京。
“城区常住人口”这一统计口径常用于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和限制城市轨道交通申报。如国家发改委在2020年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将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国务院办公厅则在2018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明确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要满足“300万人以上”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