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上两次洗手间,罚20元!”
最近,有网友爆料,广东省东莞市安普电器有限公司有员工因上厕所被罚款。网传的处罚公告显示,该公司规定每个班只允许上一次洗手间,而被处罚人员上了两次,还有被处罚者后面备注着“上洗手间不登记”。东莞市人社局调查后发现情况属实,对涉事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依法对其厂规厂纪进行修改,并退还员工罚款。
围绕企业员工上洗手间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频频成为新闻。先前,就有互联网公司因为厕位不足引发吐槽,有的公司为了限制员工上厕所的时间,屏蔽厕所内手机、Wi-Fi信号,还有企业开发了智能坑位显示系统,实时更新办公楼内厕所使用情况。员工如厕这件事,俨然成了检验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风格的重要指标。
正所谓,人有三急。上厕所是每个人都躲不开的生理需求。一些企业严格限制员工上厕所的次数和时间,妨碍员工的身体健康,涉嫌侵犯劳动者最基本的人身权益。类似东莞那家公司的做法,将上厕所次数的限制写入厂规厂纪,也是对劳动者尊严和人格赤裸裸的冒犯。如果有员工只能憋着忍着才能满足企业规定,这样的工作还能忍吗?
而企业之所以如此规定,很容易让人嗅到资本浓浓的逐利气息。在部分企业管理者眼里,只有尽可能地延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才能得到最大回报。然而,员工长期出于紧绷状态,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透支,对企业提高生产力、增强创新能力毫无裨益。
对于企业无理限制员工上厕所的做法,有关部门已经及时开展处置,纠正不合理的内部规定。不过,仍有人担心,就算企业明面上不出台类似“奇葩”厂规,如果骨子里不转变观念,那员工在产生上厕所这样的生理需求时,还是会受到明里暗里的羁绊。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某些企业缺乏对员工应有的信任,认为员工上厕所就是磨洋工、拖时间。在他们的视角里,只有将上厕所这件事也实施量化,才能换得心安。从这个角度看,企业限制员工的“如厕权”,也是管理思维和管理方法出了问题。
不管是什么行业,现代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都实施了流水线式的生产模式。但流水线是死的,人是活的,员工不是“流水线上的兵马俑”。把员工当成机器一样实施管理,以为人的需求和机器一样一成不变,就是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也许这样的管理能在一定时间内实现更高的生产指标,但长此以往,损害的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员工不会把这样的企业当成值得长期奋斗的地方。
以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为主要指标管理员工,体现着一种粗放的管理思维。每个员工的特点不同、能力不同,往具体里说,就是每天的如厕需求也不尽一致。不管是以劳动时间实施管理,还是限制员工的如厕次数,都忽视了员工的个体差异。那种企图从肉体到精神抹平人的差异的企业,是不值得被尊重和效仿的。
现代企业只有充分尊重员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理解员工的差异性,才能行之有效地实施管理,创建企业与员工融洽的工作氛围。也只有这样,员工和企业才能在愿景目标上达成一致,把奋斗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真正向前发展的动力。
(原题为《限制员工“如厕权”,企业规则为何如此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