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鹏飞公然使用假牌车进行公务活动和上下班
魏鹏飞自2011年11月25日开始担任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年间,超标违规使用公车并且悬挂假军牌和假牌照。2011年11月份,魏鹏飞使用超标的价值60余万元白色丰田霸道吉普车并且悬挂假军牌上下班并执行公务(百度搜索优酷网中《检徽在“绿乡”中闪光》有记载。2013年车改庆安拍卖公务用车,魏鹏飞没有正常交付,将车隐藏在检察院车库.而后该车没有拍卖,现在不知去向。2013年,魏鹏飞严重违反规定,借用企业单位庆安县银泉公司一台黑色帕萨特轿车,使用不到一年。就在全国全面开展车改时,魏鹏飞享乐主义精神凸显,置国务院规定于不顾,敢于顶风用公款超标购置了一台价值20多万元新大众迈腾享受。并且以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办理专案为名继续悬挂假车牌(假号牌为:黑AQK007,经发帖人在庆安县交警大队电脑查询未查询到机动车信息)。无论是上下班,还是参加各种会议,更严重的是肆无忌惮的把假牌照公车停放在远洋海鲜城门前用餐。
魏鹏飞检察长使用挂着假牌照的公车,每天就公然毫无忌惮的停在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门前,旁边就是高高悬挂着十分威严的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牌匾。更为严重的是,小小庆安城居然还有一夜总会老板自家一台路虎吉普车同样使用这个假牌,并且该老板与检察长的司机是朋友。
魏鹏飞担任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4年来,不按规定举家搬迁至工作地居住,常年坐着公车往返于居住地绥化和工作地庆安百里的高速上。并且享受特权车待遇,免高速过路费。流失了国家路费收缴,浪费了国家财政支出。
魏鹏飞身为国家副处级领导干部、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本应该是法律尊严的维护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反腐倡廉的表率者;国家检察权的执行者!他的言行代表着人民公仆形象、代表着检察执法系统的形象、代表着检察执法人员的形象!可是他却恃权无恐、违规违纪、徇私枉法,和反腐倡廉唱反调。
我作为一名本单位的检察官,公然揭发检察长,公然与腐败分子做斗争,通过照片和录像来反映他真实的违法乱纪行为。希望借助媒体,引起纪检检察部门关注,并对其进行查处,早日清除司法中的败类。
实名发帖人:隋伟忠
身份证号码:232330196905080217
联系电话:18704628315。
附:魏鹏飞简介
魏鹏飞,现任庆安县检察院检察长。
2015年5月,庆安县检察院干警隋伟忠举报魏鹏飞公然使用公车并且悬挂假牌照。
2015年5月,黑龙江省庆安县检察院干警隋伟忠实名举报该院检察长魏鹏飞,举报网帖称,自2011年上任以来,魏鹏飞公然使用公车并且悬挂假牌照。
据举报人隋伟忠介绍,魏鹏飞自2011年11月25日开始担任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年间,超标违规使用公车并且悬挂假牌照。举报材料称,魏鹏飞在全国开展车改时,用公款购置了一台大众牌迈腾汽车,价格超20万元人民币,并且“以办理专案为名”悬挂假车牌黑A?QK007。同时,举报人称在该县交警大队电脑上无法查询到该车牌的机动车信息。
针对这一情况,12日21时40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黑龙江省检察院已经组成调查组,对庆安县检察院干警隋伟忠举报该院检察长魏鹏飞问题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