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澎湃新闻从受害女孩小淇母亲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小淇案做出民事诉讼判决,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原标题:大连十岁女童被害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宣判:法院判赔偿1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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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澎湃新闻从受害女孩小淇母亲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小淇案做出民事诉讼判决,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原标题:大连十岁女童被害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宣判:法院判赔偿1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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