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历时三年,我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国新办今天(6月10日)举行发布会,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这也是时隔十年我国再次公布污染源普查结果。
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污染源普查是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每十年开展一次的重大国情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2019年开展,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根据《公报》,本次普查对象为358.32万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47.74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7.88万个,生活源63.95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40万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3497个。
从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看,普查对象在东部地区分布数量较多,从东部向西部逐渐减少。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
从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与处理情况来看,化学需氧量2143.98万吨,总氮304.14万吨,氨氮96.34万吨。从排放量来看,长江、珠江和淮河流域因流域面积大、涉及省份多,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从排放强度来看,海河、辽河和淮河流域单位水资源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
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氮氧化物1785.22万吨,颗粒物1684.05万吨,二氧化硫696.32万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单位面积排放强度较大的地区。
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8.68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0.62亿吨,处置量为9.43亿吨,本年贮存量为9.31亿吨。山西、内蒙、河北、山东、辽宁五省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占全国42.43%,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和江苏五省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占全国的39.82%。全国秸秆产生量为8.05亿吨,利用量为5.85亿吨。
(原标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京津冀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