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大学新闻网,2018年4月8日上午,北大校长林建华主持召开了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专题会议,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安钰峰和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针对“高岩事件”,安钰峰在会上称,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按照要求进行复核工作,调取了当年的档案材料,向当事和参与处理此事的中文系与校纪委领导进行了解。
“经查,1998年初,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治安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对有关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于1998年3月作出了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论,其中涉及到沈阳行为不当、违反师德,同年7月,中文系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事实和调查结论,决定给予沈阳警告处分,并报学校批准,随后在中文系召开全系教师大会,通报了学校和中文系的处理决定。”
北京大学中文系《关于给予沈阳警告处分的决定》全文如下:
沈阳,男,43岁,北京大学中文系教师,离异。
1995年9月至1996年5月,沈阳给本系一年级本科生上“现代汉语”课,与学习委员高岩(女生)接触较多。
1996年5月,沈阳到香港城市大学访问一年,曾与高岩通过信。
1997年1月沈阳回北京度寒假,高岩曾去沈阳住处,要求沈阳“表态和她建立恋爱关系”,沈阳无意与高岩恋爱,但当时却轻率地说“那你就算是我的女朋友吧”,并随之与高岩搂抱、亲吻,事后沈阳认识到上述言行的错误,并解释说当时实出无奈,因为他感到高岩的“精神状态有问题”,怕出意外。
1997年6月沈阳从香港返校后,高岩要求见面。6月底,沈阳在北大南门外与高岩见面时宣布与高岩终止往来。
1998年3月11日,高岩突然在家中自杀身亡。
沈阳作为一名教师,在与女学生高岩的交往中态度不够严肃,处理很不慎重,高岩之死虽确属自杀,但沈阳在与高岩关系上处理不当,无疑会使高岩思想上产生强烈刺激,沈阳又没有及时向组织反映自己与高岩交往以及发现高岩精神状态有问题等情况,以争取组织的帮助,以致酿成严重后果,造成极坏影响,经系主任办公会讨论,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沈阳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