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档案局发函销毁史书:这样的做法有待商榷
近日,一份关于尽快销毁《南京百年城市史》的公函在网络流传。该函由南京市档案局于向南京出版社发出。公函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现委托贵社尽快销毁仍存放在贵社及我局(馆)的由杨卫泽作序的《南京百年城市史》(全套共13册)等书籍。南京市档案局送交的清册中还有《南京通史·明代卷》,由杨卫泽任总顾问并作序。(新京报12月14日)
诸如《南京通史·明代卷》和《南京百年城市史》这样的书,基本上属于历史的传承和在历史传承基础上的续加,其内容属于国家历史书籍目录中列出的正史部分,这已经过了几代人的校正,因而可以说,这些史类记载型的书籍,并不是成就于当代,更不是成就于某一个人,而这些书籍其实只是历史原本面目的即已存在而已。换言之,对于这样的书,不管是谁作序,也改变不了其中早已被考证过的内容。
所谓作序,只不过就是表现某种重视而已,如果翻开历代的史书就会看到,很多都有着当时序文,其中有的是个人的,也有的是当时官方的。但对于读者来说,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任何人读这类书籍都是为了汲取其中的历史内容,从这个角度来说,序文只不过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而已,其正统的经过考证的真实内容才是这类书籍的核心价值所在,而诸如《南京通史·明代卷》和《南京百年城市史》这样的书,内容成就于先,后人写序并不会影响书籍本来就存在的价值。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书籍的序文也可以成为一种历史材料,因为不管怎么说,序文也是一种态度的表达,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犹如很多历史文化作品上的印章一样,如果到故宫博物院就会看到,很多当时的历史传承之作,后面都缀满了诸多人的印迹,而有些文历类的书籍或书画作品还能找到大贪官和珅写下的小文和印迹,但这并没有影响这些书籍的历史价值,相反,正是由于这些小文和印迹的档案性存在,才让人们真切感受到历史的不可逆性。
而这次,由南京市档案局于向南京出版社发出公函,明确提出要尽快销毁《南京通史·明代卷》和《南京百年城市史》等系列丛书,其原因就是因为上面有杨卫泽作的序。但这样做的必要性到底有多大,是个有待商榷的问题。因为任何人都改变不了历史的即已存在性,况且,其中的内容都是源于早已出版过的正统性蓝本,而如果说将这些书籍真的销毁了,那么之前的正统性蓝本是否也要受到牵连?显然,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对文化自信、历史自信的一种动摇心态。
历史是人民和社会时代书写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宏大的历史存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在于对历史的科学观察和唯物认知,这是唯物史观给予社会进步的一般方法论,它的核心指向,在于摈除任何形式的唯心认识论。而如果说在《南京通史·明代卷》和《南京百年城市史》这一系列丛书中,在内容的真实性方面确实发现了以前未能发现的新问题,那当然要给予相应处理,这是档案部门应尽的社会责任。但如果说,仅仅是因为作序的人而销毁这些书,是否有些小题大做了呢?
原标题:南京档案局发函销毁史书:是否有些小题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