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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病死猪肉看百年中国的变与未变

日期:2015年01月14日 23:00 来源:凯迪社区 作者:佚名


    半年来,有个念头幽灵一般徘徊在我的脑际,挥之不去,就是:猪肉,吃还是不吃?

    先是有个京城的朋友在微信群里说,有病死猪肉流入了广东市场,所带病毒经高温也难以杀灭,最好近期不要吃猪肉。我倾向于相信这位消息灵通朋友的话,但也只能对家人“传谣”。

    果然到了去年年底,就“捷报”频传:

    12月17日南都记者周松柏等报道,据肇庆警方通报,7月份,(其下辖的)高要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高要市金渡镇白土镇交界一带非法收购、加工死猪肉出售。9月29日和12月5日,高要警方先后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嫌疑人34人,查扣病死猪、病死猪肉共25.4吨。病死猪肉主要运往广州、佛山、中山等地销售;其中一些病死猪肉洒上添加剂后,当成“牛肉干”出售。

    接着,有中央电视台报道,“记者在江西高安跟踪调查一年,发现当地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有些病死猪甚至携带A类烈性传染病口蹄疫。某屠宰场老板介绍,他们的病死猪肉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年销售2000多万元。” 远方的 《京华时报》,据以刊发了长篇文章进行传播。作为受害者的本地,我碰巧从纸媒《羊城晚报》刊发的数百字看到了该信息。

    接下来,正如可以预见的处理流程,在央媒曝光之后,是有关权力部门的跟进:“农业部、公安部以及江西省农业、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均成立工作组,赶赴江西高安市开展调查;高安市纪委已成立专案组,追踪问责失职渎职行为……”

    我注意到了,新年伊始,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在病死猪肉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畜牧水产局官员副局长兰长林、艾海军采取强制措施的通报。不过,没有兴趣评论这起了无新意的个案。

    【一】

    由死猪肉,我不禁想到电影《黄金时代》女主角萧红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部自传体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讲述的是她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她生于1911年,所记情景迄今已有近百年。她的家乡呼兰县城现在属于哈尔滨市呼兰区。

    可是,我读来一点也不隔膜。我感觉,到1978年考大学离开号称“鱼米之乡”的湖北省沔阳县,我的家乡除了南北气候的不同,与呼兰县的人一样贫穷一样愚昧,不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都停滞在孔孟的春秋时代。

    《呼兰河传》第一章写到,一些穷人会被一块豆腐诱惑,家长要下定不惜“破产”的决心买一块豆腐;五岁孩子的远大志向就是“开豆腐房(坊)”,可以自由地吃豆腐!那么,吃上猪肉岂不是更大的心愿?萧红不惜篇幅在第一章第一节里,讲了县城东二道上有个五六尺深的大泥坑,会陷车陷马、淹鸡淹鸭,偶尔也会淹死一头猪。于是,居民们有了借口吃便宜猪肉——大人们其实知道吃的是瘟猪肉,想吃肉又不便说破,“有这泥坑子就好办,可以使瘟猪变成淹猪,居民买起肉来,第一经济,第二也不算不卫生”。

    从“经济”的角度考虑而自欺欺人地吃瘟猪肉,那是因为贫穷才谗得可怜;从“不算不卫生”地角度考虑则纯属掩耳盗铃。第一章第六节写走街穿户卖麻花的,那些麻花被挑挑拣拣东家大人摸西家小孩抢,卖者或买者谁会在乎卫生不卫生?

    至于那时候人们的文化精神生活,无非第二章写的“盛举”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庙会这些世代相传的玩艺。当然,萧红笔下的呼兰县城毕竟也民国共和了,有了高等小学,有了教养蚕的农业学校,有了“洋号”,但是人们的生存状态与“三言二拍”朝代的人并无多大变化。《(春秋)左传》里曹刿论战,对国君说,达官贵人们是“肉食者鄙”,可知那年月普通人是无缘吃肉的;因此,在孟子的理想国里,七十岁的平民老人应当吃上肉。

    今天,回首百年中国,不能不承认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物质生活发生了亘古未有的改变。

    30多年前,我们馋肉,买肉凭票供应,买肉挑肥肉;如今许多人想的是如何减肥。文化娱乐方面,电影电视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与流行,使野台子戏和“酸曲”成了需要国家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根本的是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上世纪70代,我老家村子里的生活,与两三千年来并无多大不同,牛拉犁耕肩挑担,茅屋油灯,柴禾土灶,泥巴路毛驴,竹篙木船……1966年大串连,我是从就读的中学步行一天到县城,从省城武汉坐特快到北京也用了22个小时。如今在物质生活与文化娱乐方面的巨大变化,不需要我浪费笔墨描述了。年轻人特别是“90后”与“00后”应该知道,你现在视为理所当然享有的一切,从权利上讲是理所应当的,但从历史角度看,远非每个人与生倶来,从来如此的。

    然则,在精神文化层面呢?可以说,百年乃至千年如一局。

    先说这“病死猪肉”(“瘟猪肉”),在百年前的呼兰县城里,卖者买者对它们为何物,其实是心照不宣的:卖者用低价告诉了买者买的是什么货色,一分钱一分货嘛。那年代卖者与买者卫生观念都不强,都心存侥幸,并相信“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在今天,则是买卖瘟猪的两家,加工、批发和零售瘟猪肉的三家,五家合谋分利,以正品卖给最终消费者,不过加工手段更“先进”,营销更有欺骗性。

    宋真宗下旨刻印《道藏》里劝善的文字,名《太上感应篇》,讲因果报应。其中《恶报章第七》讲到的恶行,有“秽食喂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现在的人们,还有几个相信“天地有司过之神”,“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不信神了,那么信守良知?信守法律?但信其一,也不会伤天害理制售病死猪肉。

    《呼兰河传》第一章第一节用了好几页的篇幅来写“淹猪”所由产生的大泥坑。“一年之中抬车抬马,在这泥坑子上不知抬了多少次,可没有一个人说,把泥坑子用土填起来不就好了吗?没有一个。”因了这个泥坑,年年上演喜剧。有位老绅士在泥坑涨水时掉进去了,他一爬出来,就怪街道太窄,不能让他绕坑走,说“这两边的院子,怎么不把院墙拆了让出一块地来?”(那时候并无雷锋可学,但他这确是要人家“无私奉献”“舍己为公”)而院子里的老太太搭话了,“她说院墙是拆不得的,她说最好种树,若是沿着墙根种上一排树,下起雨来人就可以攀着树过去了。”她好聪明呐!

    “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若说用土把泥坑来填平的,一个人也没有”。20多年后,避居香港的萧红回忆起童年所见那个大泥坑,感慨再三。她感慨的是中国人之缺乏公共精神,也是感慨乡绅们之缺乏自治精神与领导能力。

    【二】

    百年之后,我们的公共精神又如何呢?

    还记得上海黄浦江上游2013年死猪漂浮事件吗?据媒体报道,从3月5日至3月12日15点,上海市共打捞死猪5916具死猪。它们来自浙江嘉兴、平湖和江苏等地。那些养猪户,但凡有点公共精神,也不会把死猪抛下水严重危害他人的生活安全吧?

    至于民众的自治精神这里不好联系,且谈政府的公共管理。

    民国初年,呼兰河边的人,吃的是淹猪肉还是瘟猪肉,政府是不会管的,兵荒匪乱地时常“城头变幻大王旗”自然谈不上现代治理。如今不同了,天下承平早逾一甲子,纳税人养着好多公务员保障食品安全呢!可是,正如央视曝光江西病死猪肉事件后,江西省长鹿心社在全省经济工作会上“痛斥”的:“记者跟踪调查一年,当地还不重视,说明当地官员麻木不仁,是典型的政府不作为……”

    记者在当地经过一年多的潜伏跟踪调查,发现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甚至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的“5号病”(口蹄疫)死猪。且看相关人员是怎么作为的:

    病死猪买卖成公开秘密。陈老板是高安市一名出租车司机,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收购病死猪的猪贩子。“5号病”的高发季节,他的生意格外忙。据了解,高安市母猪在30头以上的养猪场都投了保,一旦出现死亡,保险公司就会派人到现场查勘理赔,每头死母猪将赔1000元。由于保险查勘员第一时间掌握母猪死亡信息,所以猪贩子都想尽办法拉拢他们。陈老板透露,他曾和一名保险查勘员合伙收购病死母猪,生意相当不错。记者在一家养猪场发现,陈老板和保险查勘员同时出现在现场,一办完理赔手续,陈老板就以250元的价格收购了这头病死母猪。两人之后又来到另一个养猪场,查勘员办完理赔手续后,陈老板又收购了一头病死母猪。

    根据《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实施方案》,对于死亡的能繁母猪,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协助人保财险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指导畜主对死亡能繁母猪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但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没有派人到达勘查现场,动物卫生监督所也没有派人监督病死猪的处理。这些养猪场在得到保险赔偿后,再把病死母猪卖给猪贩子。养猪场方老板称,买卖病死母猪在当地是公开的秘密,一般是多名猪贩子竞价收购,出价高者得。

    记者在跟踪猪贩子陈老板时看到,他一天把8头病死猪送到了丰城市梅林镇的一家屠宰场。这一趟他净赚了近1500元,而他收购病死猪近十年了,但在高安市他的收购量并不是最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那么,这个屠宰场的产品有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呢?杨老板说:“我们有检疫票的,又不是假的,是真的。……开玩笑,没有检疫票怎么卖东西?” 杨老板称,他们是一家证照齐全的屠宰企业,目前已办理了种猪屠宰许可证、动物卫生检疫证、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七个证照。他说:“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没有,上面有什么行动他就提前通知你,他通知你就可以不杀(猪),他抓不到你证据。现在法律讲证据。……违规有钱都能摆平。”

    病死猪肉如何混进好肉一起卖呢?记者注意到,王老板把病死猪肉运进(江西瑞昌市的)青龙市场时,周围的其他猪肉商户都视而不见,市场管理方也没有人过问。他们把病死猪肉和从食品公司批发来的好猪肉混在一起出售,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记者:这个肉你们杀猪的能看出来吗?王老板:看得出来。记者:没人说啊?王老板:他敢说。记者:没有人告?王老板:他敢,查出来把他嘴巴割了。我在这里肯定是个王了。记者:这个市场上没有检查?老板娘:没办法对我们检查,不好意思,都和老王玩得好,叫我们(把死猪肉)藏起来不卖。记者:谁让你们(把死猪肉)藏起来?老板娘:检疫部门这样说的。王老板:这个赚钱是好,但这个生意不是谁都能干的,像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才能干。”

    不好意思,从报道文字上摘抄了这么长,其实占比不高;没有记者卧底得来的这些细节,你我很难知道,猪肉等食品腐败的真相,不,应该说相关管理人员有多么腐败的真相。

    从政府监管的法规之多和细,参与部门和公务人员之多来看,社会治理似乎比百年前进步了很多很大。可是,从作假害人者参与面之广,有普通农民、工人、商贩、老板,有普通业务员、公务员和官员,人心之坏,比百年前只能说更狡诈更邪恶。

    【三】

    查“百度百科”竟有“病死猪肉”条。大略说,猪的病情一般是“猪三疫”,即猪瘟、猪丹毒、猪肺疫。导致这些病情的病毒是多样的;而农药、鼠药、重金属存在于病死猪肉中,是因为猪“误食”了农药、鼠药、重金属或含有这些物质的饲料而造成死亡。病死猪在生前大多经过抗生素治疗,部分猪场甚至违法使用人用抗生素,这类病猪体内含有的高浓度抗生素或其代谢物,长期食用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影响和损害。

    农药,许多重金属,抗生素,都是工业化时代才有的东东。科技进步本该只造福人类,却给人们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了这么大的危害。这种“进步”不是很可怕、很可憎吗?

    本文开头说,我在纠结一个问题:“猪肉,吃还是不吃?”这其实是一个伪问题:吃猪肉不安全,改吃羊肉呢?牛肉呢?鸡蛋呢?鸭蛋呢?鱼呢?蘑菇、黄花菜呢?……

    (原标题:《从病死猪肉看百年中国的变与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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