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10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在谈到四季度各项工作时正式提出。据多位接近相关部门的专家均证实,收入分配总体方案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并上报国务院。预计可能在12月份出台。
据悉,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其基本框架中,包含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等多方面内容。同时,对于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方案中也可望给出明确目标。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国家发改委具体负责,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等多个部委参与制订。在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曾两次将方案上报国务院,但均因高层领导认为需要继续修改而未获通过。
由于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方案从一开始制订就围绕收入差距大小的判断、控制垄断行业薪酬、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敏感议题产生分歧。从2007年至2009年,国家发改委曾就此前后举行过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各部委及各方专家围绕收入差距大小的判断、控制垄断行业薪酬、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敏感议题,一直争议不断。
一:关于“两个比重”(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低还是不低也有分歧,有人拿出金砖四国的数据做横向比较,认为中国的“两个比重”并不低。
二:关于当前收入差距不合理偏大,各方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改革的着重点是放在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上,又形成了分歧。有人认为分配不公主要是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造成的。应该首先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来解决;有人则认为现阶段改革重心应放在初次分配领域,包括对财税体制、工资制度、农民收入分配、要素分配制度、垄断行业进行改革。
三:关于上市公司的薪酬问题也迟迟未达成共识。“有人认为上市公司的事就由市场去定,由薪酬委员会提方案,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决策,没多大问题;有人指出这本质上还是高管自定薪酬,应该修法,形成内部制衡机制,在这方面没有完全形成共识。”苏海南说。
两年前即有官方智囊人物透露,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公之于众,很大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较量。所谓既得利益者,大致包括新富者阶层、行政事业单位、垄断和准垄断产业,对于后两者,更确切地说是这些行业的各级高管。收入分配改革的主旨在“提低、控高、扩中”,无疑,上述既得利益团体不仅属于“控”的对象,而且拥有强大的话语权和博弈优势。
实际上,参与改革的部门本身也有很大阻力。近些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些尝试,结果差距不是缩小而是越拉越大,也证实了这一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除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达4553倍外,企业内部近五年来高管工资增幅明显超过普通职工工资增幅。如果改革方案的具体操作者本身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改革自然难以跳出“马太效应”的循环。并且,中央精神在层层落实过程中往往被掐头去尾、改头换面、瞒天过海,那么弱势阶层也就难逃“被增长”、“被平均”的命运。
曾有学者指出,按现行体制机制下的“增长”政策,普通阶层的收入永远不会比强势阶层更多,而且还会被由此带来的“增长”效应给拉向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决定权永远是掌握在强势阶层手中。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强势阶层会充分运用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将国家政策变通、勾兑,以为自身的利益服务。
公共政策的公平性,离开公众的发言权与参与权是不可想象的。温家宝总理多次提出,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
问题是民众不仅在分配改革中缺少参与权,在总体概念上的民众权利更是缺失。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样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舍此便很难谈到保障民众权利。而如果民众权利不保,分配制度改革很可能就是一座空中楼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后,在实施过程中会否变样、走偏,便是艰巨的考验,充满了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