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尸检必须由第三方进行
要想了解雷洋的真实死因,需要做尸检。该如何尸检?由哪个机构进行尸检?
对此,顾永忠表示,被害人的家属有权选择进行尸检的主体,有权参与尸检的过程,而且也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参与尸检过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除了法院没有内设鉴定机构以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有内设司法鉴定机构。而在雷洋案中,因为雷洋是和民警在一起时死亡,所以公安机关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应当回避,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尸检,检察机关的法医对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尸检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尸检时死者家属等要在场
中国法医学会会员副主任法医师李秀林表示,检察院委托尸检之后,法医会要求办案单位在场,死者的家属在场,相关的见证人在场,就是第三方要在场。 在这种情况下,法医才能开展工作。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在第三方鉴定机构检验过程中,除了检察机关会派人监督,家属也会到场,另外由于检验涉及技术性很强的鉴定问题,所以也可以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到场监督。
尸检具体都要检验什么?据了解,检验的目的在于确定死亡原因,一般来说,鉴定机构会做尸表检验、解剖检验、毒物分析检验、酒精检验、病理学检验等5类检验。检验是一个严格的精细化活动,从表面的微小状况到穿着衣物的痕迹都会被记录在案。整个过程需要一个月左右。
虽然时间很长,但是整个检验过程都会有影像记录,根据《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尸检应当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照相和录音录像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未经办案部门批准,禁止其他人员照相和录音录像。如果家属对这份检验报告有异议,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目前,雷洋尸检还在病理检验阶段,结果尚需等待。
(原标题:“雷洋案”追踪:尸检已经到了什么阶段?需要检验哪些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