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梁展豪 文/图
实习生 王琳
近日“福州一新生儿被月嫂强行灌奶扇巴掌”相关视频和帖子在网络上流传,18日,海都记者就此事,前往涉事月嫂所在机构女王智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女王智慧”)了解核实。
该公司称该事件为月嫂与客户自行接洽成交,与机构无关。月嫂本人则回应称,网传视频具有误导性
,发帖人也并非雇主本人,她已与雇主协商解决。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网传视频
月嫂拍打婴儿面部
3月16日,一名网友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两段监控视频。
第一段视频显示,一名月嫂在房间内给婴儿喂奶过程中,出现拍打婴儿面部的行为;第二段视频显示,月嫂在床上轻拍婴儿背部哄睡时,使用手机手电筒照射婴儿面部。
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文案为:“福州女王智慧月嫂虐待新生儿”。视频一经发出,引发网友热议。
发帖人还在评论区发布信息:“这单是私单,但这名阿姨还在机构推荐着。”还称,虽然这一单并非通过平台签约,而是月嫂个人的私单,但该月嫂仍在“女王智慧”平台接单。
记者发现,目前在“女王智慧”的社交平台账号,已搜索不到当事月嫂的相关信息。
记者尝试通过视频平台联系发帖人,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福州“女王智慧”公司
该月嫂私接此单与机构无关
3月18日,记者来到“女王智慧”月嫂中心。
机构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本次事件是客户自行与该月嫂接洽成交。据月嫂陈某陈述是在照顾宝宝过程产生误会,经过他们自我协调,已经了结。这名月嫂2022年5月曾在我司学习,后于2022年7月开始自行接单为客户宝妈提供月嫂家政服务。”
李女士认为,月嫂陈某的行为违背了家政服务行业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公司将永不录用。“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恶意骚扰,损害公司名誉,以及自媒体不负责任蹭热点行为,公司已联系公安机关,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调查。”
李女士还说,宝妈们在选择家政服务时,务必选择正规、有信誉的家政公司,签订正规合同。
当事月嫂陈某
帖子与事实有出入
随后,记者联系到当事月嫂陈女士。
陈女士表示,“社交平台上的帖子和视频是雇主的朋友听闻此事后发布,我也不认识发帖人,但帖子与事实是有出入。”
视频中,陈女士为何使用手电筒强光照射婴儿?陈某称,当晚她发现宝宝嘴角有不明白色物体,怀疑是鹅口疮,便利用手机手电筒查看。在这一过程中有用手遮住宝宝的眼睛。
而另一视频中,又为何拍打婴儿面部?她竟解释称,“当时出现了虫子,我想赶走虫子却‘不慎’拍到了宝宝。”
不过,从网传视频来看,难以验证陈女士所述是否真实。记者致电雇主希望核实相关情况,但对方拒绝回应。
陈女士表示,之前与宝妈就该事件已经达成了和解,宝妈支付了其一半的工资,她也接受了这个结果。不过,事态的发展已经超出了她的预料。
“(视频受到大量转发、评论)这件事对我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我也在找发布视频的人,下一步将进行维权。”月嫂陈女士说。
月嫂若违背职业操守
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
沈律师表示,月嫂若存在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雇主有权解雇月嫂。若雇主与月嫂之间有签订书面雇佣合同,合同并有约定违约条款,则雇主还可以要求月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月嫂若侵犯了婴儿的人身权益,婴儿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代其追究月嫂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沈律师强调,若月嫂真的对婴儿实施虐待行为,可能会被有关机关处以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虐婴行情节严重的,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若经鉴定,婴儿伤情构成轻伤的,月嫂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发帖人擅自将月嫂个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是否合理?沈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990条、1024条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发帖人擅自将月嫂个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的行为,也是侵犯月嫂的隐私权,月嫂有权要求发帖人撤回帖子,承担侵权责任。
原标题:视频疯传!福州一月嫂虐童?当事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