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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记梅长苏(林殊)与霓凰

日期:2015年09月25日 05:54 来源:网易博客 作者:佚名

我不知道怀着怎样的一颗心来描摹这二人之间的关系,一场大火,两段截然不同的人生,林殊是,霓凰亦是。人往往败于猝不及防的变故,或者于仓促慌乱之间做出足令人追悔莫及的选择。选择,林殊做了,霓凰亦做了。多年以后,回首往昔,我想,他们都不曾后悔。只是对于尘埃岁月中的往事,有了更多的感慨:

当时只道是寻常——记林殊与霓凰

他们,一个是金陵贵胄,一个是藩王之女;一个骄傲张扬,一个天真烂漫。所谓金童玉女,不外如是。以林殊之活泼淘气骄纵张扬能负着霓凰漫山遍野奔跑,任霓凰在其背上哭笑,我想,他们是能相处好的。海姐姐以寥寥几笔,道尽当年青葱岁月的美丽风华。在《琅琊榜》中,没有特别叛逆的人物,反倒契合儒家的思想,例如祖宗家族之父子传承,例如师生情谊如黎崇林殊、夏江夏冬,例如君臣间的史笔如刀……所以,才会有梅长苏与夏冬所言:只要她一日不嫁就是你夏冬的仇人——只要霓凰不嫁,就是林殊之妻,林氏之人。所以,如果没有那场大火,林殊与霓凰,就算风云多变,也必然会符合人们心目中一般的规律——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从生儿育女到儿孙绕膝,有鸡毛蒜皮的小事矛盾也有遇到大事的携手同行。和很多传统的家庭一样,培养感情也不是不可能的,况且,基础还不是很差。在那个尚不知道爱情是何物的年龄,能这样快乐的相处也是一种满足——平凡若寻常岁月,没有惊天动地也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很多人都问过,当年的林殊和霓凰,有过真正的爱情么,或者,林殊和霓凰,真的相爱过么?我想,这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订婚之时,林殊十六,霓凰十四,在这样的年纪,就算是相互倾慕应该也没有更多的感想。况且,当时的岁月,林殊任性张扬若最灿烂的朝阳,哪里会有更多的情感放在男欢女爱上?骄傲如他,心心念念的,应该是每一个男子所向往的事业——沙场风云,长枪烈马,血染襟袍。就算有,那应该也是身份的认同大于情感的认可,霓凰亦是如此。十四岁的年纪,就算青春萌动,亦只是点点如清晨雨露,还未来得及闪耀便已经蒸发在清晨的阳光中了,只留下一点些微湿润的痕迹证明曾经的岁月,证明我霓凰,曾指于林殊为妻,这个身份,就摆在那里。如果岁月平凡,一切按部就班。

所以,在那个充满太多美好事物的年龄,爱情,算得了什么?林殊霓凰,和那一群风华正茂的朋友一起,肆意地享受青春的放纵,从未想过未来的艰辛,命运的波折会巨大如斯。命途多舛,当熊熊烈火在梅岭燃烧起来的时候,当寒风扬起梅岭的灰烬时,还来不及相爱的二人便不得不面对——一切,已成过往,过往,已然成风。

当时的他们啊——日后,他们会有多少次幸福又感慨地回忆:当时啊——当时只道是寻常。

人生若只如初见——记江左盟主梅长苏与南境统帅霓凰郡主

悠悠岁月,林殊与霓凰,再次见面已是十二年后。十二年,已是一个轮回。劫后余生,林殊已成梅长苏,江湖第一大帮的宗主,无人不敬仰无人不倾慕,长踞琅琊公子榜榜首;沙场磨砺,霓凰已成一方统帅,人人敬仰疼惜却不敢轻视,引得三国争夺,位列琅琊高手榜。一瞬间的天旋地转,林殊选择了艰难地重生,霓凰选择了快速地成长。如若结合,将会是令多少人羡艳的一对,只是,对于二人来说,已是不能够,有关爱情,更有关责任。

对于梅长苏,十三年的谋划,殚精竭虑,已然透支的生命已经没有太多的心力放于爱情,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当是自己的了,何况爱情?文中的那句“如果说我曾经想过要努力回到她身边的话,那么从两年前开始,这种想法就已经没有了。”让很多人以为林殊一直是爱着霓凰的,我倒是以为可以有不同的解——爱,抑或不爱,又或者,林殊从不知爱情为何物。在来不及相爱的年龄死去,在可以相爱的时候硬生生抛弃。“回到”,只是“回到”,我想更多的,是要担负起霓凰一生的责任,一句“我误了她这么多年”便道尽了林殊的心,一种愧疚却不是自己造成的愧疚,一种命运的无奈却必须自己去担负的后果。然对于这种关系,却没有怨恨也没有排斥。至厚如林殊,更多的,是对霓凰的怜惜。虽然身份是梅长苏,但是所有的内在,都是林殊,梅长苏这个躯壳的存在,只是为了盛装林殊的灵魂,林殊的责任。我想,在得知霓凰芳心有主之前的十年间,林殊是以一种身份的认可去认可霓凰的,然后渐渐的,变成亲人的牵绊。他的爱情,仿若没有经过热恋便步入婚后的亲情阶段,虽然没有繁华绚丽如烟花般灿烂斑斓却有宽广博大如大海般醇厚深沉。所以他之前一直拒绝宫羽也未必没有霓凰的关系。之后,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得知霓凰心有所属时,就算有难过,有伤心,更多的,还是欣慰吧,“不能再继续误下去了”,短短几个字,便成了今后必须为霓凰做的。众人对这段恋情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是阻碍,又有无法言说的愧疚,左有袍泽之厚,右是爱情之美,都是性情中人,这段感情中,我一直认为,聂铎才是最苦的。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林殊的心,便又多了另一种牵挂,明明是最好的结局,为何波折如斯?只是因为自己的存在么?这样的关系,是否让作为梅长苏的林殊有过这样的感慨:倒还不若——人生若只如初见。

霓凰呢,以稚嫩的肩膀独自承担起一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之责,并且屹立不倒十三年,期间的心酸苦楚,想必也只有林殊能懂。都是十七岁被迫的成长,都是一肩挑的重任,风雨千山只能如此。没有时间考虑爱情,没有精力考虑爱情,这样美好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太过奢侈。所以,当爱情真的降临的时候,坚毅若霓凰又怎会放弃?雪中送炭最容易俘获女人的心,何况聂铎亦是一表人才一代将才,区区半月的谋划便解除了南境之危的人又岂能是一般人?只是,海姐姐未免偏心,将聂铎炮灰了。一直觉得,对聂铎的描绘,在最像一个人,一个活生生地人,有私心有矛盾有挣扎。在遇到聂铎的时候,霓凰正是最艰苦的时候,于是,爱情不再是彼岸之花便在心里悄悄绽放了,馨香满怀。虽然前面有说,霓凰在之前的十年间是认可“林殊之妻”的身份的,但是那也只是”未亡人”而已,一旦爱情来临,光风霁月如霓凰,又岂会拘泥于此?只有在遇见聂铎的时候,死寂的心才恢复了生命,就算后来得知他的林殊哥哥,他的“未婚夫”还活着,那又如何?郡主不是娇娇作态的小儿女,认定的事情又怎会不遵从本心?其实,《琅琊榜》里面的人物莫不如是,也正是这样,这样的一群人才多了一分可爱。霓凰,不曾亏欠林殊啊。就算霓凰与林殊曾有那么一点动心,宛若清晨露水,但是在阳光下蒸发了也就没有了,不是么?对于那一纸婚约所牵绊的另一个人及其所带来的事,霓凰亦不曾怨,不曾恨,只是默默地承受了:父亲的早逝,夏冬的怨恨,沙场的艰辛,消失的美好岁月和十三年的独自凄凉……一名女子,竟可以豁达如此。如果要这样如霓凰一般的女子为了那不曾有过的头衔便将一生灿烂轻掷,未免不是一种残忍。而对于林殊,曾经的未婚夫,一颗心,给了聂铎便给不起林殊。最后的最终,在二人都有不可摆脱的责任时还能够在相逢之后宛若亲人般交付,想来海姐姐亦是仁慈的。

所以,林殊对霓凰,是不能爱,霓凰对林殊,是爱不起。两个人,其实都放得下,只是那美好的快乐,放不过曾经的灿烂。能接受霓凰比武再嫁,又为何不能在当事人林殊首肯之后也点头呢?反对如萧景琰,想留住的,也只不过是他所能够把握的属于林殊的唯一罢了。对于那些内心的丝丝扰扰,那些不得不担负的责任,我想,于他们最好的,还真的是——人生若只如初见。

所幸,他们做到了。在冰天雪地中还能扑在她的林殊哥哥怀中,在寒风里还能为当年那个小女孩分担一点,一笑换成一哭,从肩膀换成胸膛,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直很感动原文的这段话,我便拿它作为结尾,我想,只有内心宽广没有拘泥的人才能够写得出这样令人落泪的话语——
“抛开彼此的身份,抛开那桩由大人们订下的婚约,林殊哥哥还是林殊哥哥,不管过去多少年,不管世事如何变迁,纵然有一天各寻各的爱情,各结各的佳侣,纵然将来儿女成行,鬓白齿松,林殊哥哥也依然是她的林殊哥哥。”

岁月流转,在最美好的时光曾相遇,这就够了,不是么?

原标题:评《琅琊榜》原著之在最美好的日子曾相遇——记林殊(梅长苏)与霓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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