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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贫困县斥资6200万建形象工程 是谁的政绩?

    文|清哲木

    2019年1月19日人民日报发文指;甘肃一贫困县斥资6200万元搞景观广场 住建部:立即停建。

    据报道;甘肃省榆中县在栖云北路与312国道交汇处和栖云北路入城口处(间距不到500米)建设两座高达28米、宽达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一座大型雕塑以及两个远离居住区的景观广场,投入资金6200万元,平均造价达3425元/平方米。榆中县属于国家贫困县,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形象工程”

    同时有幸列入被批的还有“陕西省韩城市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韩城市在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建设中,刻意追求“鲤鱼跃龙门”的形象效果,建设超大体量的假山跌瀑、人造水系及亮化工程,总投资1.9亿元,其中,无实用功能的假山造价高达2000元/平方米。该项目景观工程脱离地方实际,盲目造景、投资过大、造价过高,照搬照抄南方地区造景手法,与北方城市地理环境和整体风貌极不协调。

    哲木观察注意到,住建部的处理措施是立即停建和要求地方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做出深刻检查,坚决杜绝此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再度发生。

    贫困县举债“摆阔”,对于榆中县而言,不是止于举一反三的反思,而是亟需一个合理的解释;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大搞形象工程,地方县委书记和县长视什么是政绩观?究竟意欲何为,不遗余力的建设面子工程的动力来自那里?是谁拍板这个工程的上马?

    举债“摆阔”,贫困县如此“炫富”都咎因权力失守,政绩观“跑偏”。不问民生只要面子,如此的本末倒置折射出扭曲的政绩观,与八项规定相悖,更是给贫困县“抹黑”,造景造门面子好看,但欠下的是“民心账”,欠下的是地方领导不思民苦的形象,再豪华的门对于老百姓来说那是地方领导与民心隔离的墙。

    贫困县领导大搞“形象工程”的结果,直接造成了当地老百姓负担的加重、政府威信的损害,直接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这种“形象工程”只想着如何为自己脸上贴金,如何“多快好省”地为自己博得卓著的政绩,很少顾及当地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均衡发展和市场的迫切需求;他们滥用权力、缺乏制约,缺乏民主决策的机制,缺乏公开监督的保障。热衷于形象工程,“面上象朵花、民生豆腐渣”……如此种种,照见的是形式主义的虚火、高高在上的官气、追名逐利的算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哲木观察相信随着媒体的披露榆中县必须要有人为不顾民生的形象工程建设“买单”认领政绩。

    形式主义害死人。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如同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让一些人乐此不疲、情有独钟。究其根源,无非是想邀功请赏,以求取升迁的敲门砖。鲁迅先生说: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言行不一、知行脱节,岂能取信于党,取信于民?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源。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釜底抽薪,让热衷于此的人不仅不能从中得到好处,还要为之付出代价。当“代价”或“成本”高到不能承受时,就算逼他也不会去干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树立一种导向——谁搞形象工程,就让谁“吃不了兜着走”;形成一条铁规——谁搞政绩工程,就让谁“赔了夫人又折兵”,切实把打假治虚的板子不仅高高举起,而且重重落下,让那些搞“形象工程”地方的捞不到“政绩”,抓“面子工程”的谋不到“位子”。

原标题:甘肃榆中县6200万的形象工程,是谁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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