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文,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换证补证挂失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公安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记者12日采访广东省公安厅户政科得知,广东已经准备好居民身份证全国及全省异地受理的推行计划时间表。
按照计划,广东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推行省内异地受理,预计将在2016年7月1日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受理。此外,广东也计划于2016年7月1日开始推行跨省异地受理,有可能选择珠三角城市作为开放试点,而广州、深圳作为超大城市,推行新政的准备周期也较长,推行时间可能较时间表有所延后。
省内异地:明年7月将实现
广东省公安厅户政科科长张展松告诉记者,目前,广东还没有推行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因为各地系统不一样,全国目前开放异地受理的省份也不多,如湖南是全省使用一个户政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异地就比较方便,而广东是省及各地市都有一个系统,推行起来就需要时间。”他说。
他透露,广东省公安厅已经计划明年3月1日开始推行省内异地受理。按照要求,在2016年7月1日前必须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受理,这个时间将比公安部规定的时间提前一年。但广州、深圳作为超大城市,筹备周期会更长,可能会略晚于时间表来推行。
按照公安部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将于2016年7月开始推广异地受理。张展松告诉记者,目前在广东,市内异地受理已经实现了80%以上。“市区之间已经全部畅通,如广州从化区的居民,可以在广州越秀区申请异地受理,但县与市之间,各县之间,还有部分仍未完全畅通。”
跨省异地:珠三角优先试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广东,河南等省份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渠道,但要由各省驻广东的办事处采集人员信息并传回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广东公安机关仍无权受理省外人员身份证办理业务。
张展松告诉记者,广东跨省受理身份证挂失、丢失等业务将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于2016年7月开始推行。“初期一般可能选择珠三角城市作为开放试点。”他说,“比如东莞,如果开放跨省异地受理,在东莞的各地外来务工人员就可以直接到东莞公安机关申请自己的身份证挂失、丢失等业务。”
他透露,目前广东各地市已经在准备相关事宜,其中,广州、深圳已经通知做好明年准备试点的相关财政预算,准备开放异地受理将带来的办公场地、人员的增加等。“预计到明年底全省各城市就可以全面推广跨省异地受理,包括广深。”张展松说。
登记表 公安局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新闻解读
广、深为何没纳入试点?
记者留意到,公安部公布的《意见》中,全国首批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的10个省市并不包括广东。张展松告诉记者,实际上,首批试点,北上广深等超大城市都不在列。“大城市窗口资源有限,流动人口多。比如广州现在的办证窗口已经满负荷,开放异地受理,准备的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公安部选择在中等城市开展一对一试点。”他说。
他还透露,广东目前的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的计划时间表中,广州、深圳的推行时间都可能有所延后。“现在广州、深圳的压力很大,我们统计过,广州、深圳的流动人口中,有六七成是外省人口,还有四五成是省内流动人口。按照计划,我们先消化省内的部分,再消化省外的部分。”张展松说,“大城市最难的就是人、财、物,推行异地受理,广深的办证场地、工作人员等都将增加,这些都需要时间提前准备好。”
初次办证能否异地受理?
张展松告诉记者,《意见》发布后,按照居民身份证发放规定,居民身份证的签发仍由户籍地公安机关负责。也就是说,各地公安机关可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及丢失招领,而后将相关信息核实后交给户籍地公安机关核定后签发。
张展松还提醒,新规下,初次办理身份证,仍要回到户籍地,只有户籍地公安机关才有权受理。他告诉记者,身份证异地受理主要针对三类人群:有效期满换证的,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的,身份证损坏需要更换的。 编辑:邬嘉宏
原标题:广东明年7月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受理身份证换证补证